各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,街道办事处:
根据县委提名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:
李进有同志兼任县职教中心校长;
免去丁友勤同志民政局副局长(正科)职务,保留级别待遇,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;
免去李华同志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,保留级别待遇,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
滦南县人民政府
2017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