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,街道办事处:
根据县委提名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:
刘小晨同志任监察局副局长。
经2017年3月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市委政法委同意,提名:
王彦彬同志任司法局副局长(正科);
免去孙正军同志司法局副局长职务,保留级别待遇,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
滦南县人民政府
2017年4月17日